2010年10月5日 星期二

「賽德克.巴萊」成商標?經部:仍可善意合理使用

「賽德克.巴萊」成商標?經部:仍可善意合理使用

更新日期:2010/09/14 18:37 劉靜瑀

電影公司在導演魏德勝新片「賽德克.巴萊」推出前,先註冊商標,不過,卻引起賽德克族人不滿。經濟部智慧局表示,一般人仍可基於善意且合理方式使用;至於南投縣信義鄉也申請要以「賽德克.巴萊」為商標,推出商品,智慧局認為,將就相關事證審查註冊合法性。
因為海角七號一片爆紅的導演魏德勝,即將推出新片「賽德克.巴萊」,而電影公司也為這個名字,在2008年申請商標註冊;不過,就在商標審查通過之後,卻引起賽德克族人的不滿。智慧局表示,「賽德克.巴萊」商標註冊後,一般人仍可基於善意且合理使用方式使用。
智慧局副司長高靜遠:『(原音)當初考量是說,以往拍海角七號的經驗,很多週邊商品被大家拿去用,是希望保持電影週邊商品的智慧財產權保障。依照規定,「賽德克.巴萊」商標註冊後,是合法商標註冊人,一般人不能使用名稱,但如果基於善意合理使用,譬如賽德克族人把商標用於工藝品、娛樂競賽,都是可以的。』
賽德克族希望,經濟部能夠撤銷電影公司的註冊商標。智慧局強調,將等收到商標評定申請後,就客觀事證審慎處理。至於南投縣信義鄉農會以「賽德克.巴萊」作為商標,申請註冊小米酒等商品,智慧局認為,雖然和電影公司所註冊的商標有所衝突,但目前電影公司已經出具同意書,智慧局將就相關事證,審查註冊合法性。

引用來源: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0914/58/2d19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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