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4月25日 星期日

請使用正版教科書,勿非法影印書籍、教材,以免觸法~

請使用正版教科書,勿非法影印書籍、教材,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~

一、依著作權法規定,著作人就其著作專有重製之權利,影印係重製方法之一,影印他人
著作,除符合著作權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,應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
同意或授權,否則即屬侵害重製權之行為,先予敘明。

二、各大專校院學生,如符合著作權法合理使用之規定,固可於合理範圍內,影印國內、
外之書籍,惟如係整本或大部分之影印,或化整為零之影印,實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,屬
侵害重製權之行為,如遭權利人依法追訴,須負擔刑事及民事之法律責任。

三、經濟部智慧財產權局校園著作權宣導資料已上載,
網址:http://www.tipo.gov.tw/


依教育部來函台高通字第0990064721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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